1.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
关于2022年的总体考虑。我们还是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保障住房的刚需,同时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努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2.2022年保障房建设三大目标
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经过统计,我们希望全年能够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新筹集公租房10万套,棚户区改造120万套。同时,我们还将加快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
对比:2021年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94.2万套,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规范发展公租房,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56万个。
3.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
我们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已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REITs试点
目前,已经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了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同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管理等。
5.转变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方式,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我们说的就是新的建设,向存量的提质改造和增量的结构调整并重转变,也就是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内需潜力巨大。比如,我们早期建设的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已经开始老化,比如有些地下水已经不通,特别是老房子,包括一些化粪池现在也经常泛味儿,还有像燃气管道,一方面是老化,另一方面安全隐患也逐渐显现,都迫切需要更新改造。
今年要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转变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方式,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6几组核心数据:
【去化周期】去化周期还处在合理区间。一般来讲,去化周期12个月到18个月都比较正常,去年年底的水平是14.1个月,处在合理区间。
【建筑业】去年,建筑业总产值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为社会提供了超过5000万个就业岗位。
【保障性租赁住房数据】从实施情况看,在人口流入较多的40个重点城市,2021年已经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预计可以解决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各方面主体参与的热情还是比较高。据统计,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了70%。
【城市更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411个城市共实施2.3万个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达5.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