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一批房地产政策文件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2017年10月1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8年3月1日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8年7月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意味着昆明市取消之前发布的商品房限售限购政策。